6月1日,國務院批復質檢總局關于建立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同意建立由國務院領導同志牽頭負責的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務院的批復(國函〔2015〕94號)確定了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能、成員單位、工作規則、工作要求。國務委員王勇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副召集人由質檢總局局長支樹平和國務院副秘書長江澤林擔任。
國務院批復的聯席會議主要職能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統籌協調全國標準化工作。研究提出促進標準化改革發展的重大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標準化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對跨部門跨領域、存在重大爭議標準的制定和實施進行協調,審議確定需報請國務院批準發布的標準;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國務院批復,聯席會議由39個部門和單位組成,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為牽頭單位。國務院分管標準化工作的領導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質檢總局主要負責同志、協助分管標準化工作的國務院副秘書長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質檢總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國家標準委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國務院為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規則是,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全體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審議促進標準化改革發展的重大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標準化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也可定期或不定期召開由相關成員單位參加的標準協調專題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主要對跨部門跨領域、存在重大爭議標準的制定和實施進行協調,審議確定需報請國務院批準發布的標準。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在全體會議和專題會議之前,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有關事項。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有關方面并抄報國務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國務院批復要求,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標準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需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按要求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形成高效運行的工作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據了解,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是2015年3月11日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確定的深化標準化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
資料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