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國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講教育領導小組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決策部署,緊扣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與學風建設的重要指示要求,弘揚科學家精神,拓展宣講教育維度,深化科研誠信建設,強化科技倫理治理宣傳教育,著力營造鼓勵探索、寬容失敗的創新環境,全面提升學術生態建設水平。
一、堅持守正創新,提升宣講實效
1.開展科學家精神百場講壇。邀請一流科學家和卓越工程師走進校園、院所、企業、園區,講好科技創新故事,推動科技工作者、青年學子等從成功經驗中感悟科學家精神的力量,涵養優良學風。(中國科協牽頭)
2.系好學術生涯“第一粒扣子”宣講。面向新入學大學生、研究生及新入職科研人員,開展系好學術生涯“第一粒扣子”專項宣講,邀請專家解讀科研誠信政策法規,剖析典型案例,增強科研人員的誠信意識。(科技部牽頭)
3.深入開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學風建設行動計劃,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開展科學基金科研誠信與學風建設、倫理建設宣傳教育活動。(自然科學基金委牽頭)
4.常態化宣講中國共產黨人精神譜系。指導高校常態化開展中國共產黨人精神譜系宣講,定期舉辦“功勛課堂”“科普大師課”等活動,將科學家精神融入課程教學與校園文化活動中。(教育部牽頭)
5.持續深化“院士進校園”。組織院士赴各地大中小學、科研院所,與師生、科技工作者面對面交流,激發青少年“科技報國”之志,充分發揮院士隊伍引領學術風氣和社會風尚的“頭雁”作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牽頭)
6.啟動“科學家精神和科學文化主題出版工程”。立足新時代科學家精神,編創推廣主題圖書及適應新媒體傳播的視聽產品,融合宣講教育,加強精準推送,培育新型科學文化生態,樹牢勇攀科技高峰的信心勇氣。(中國科協牽頭)
二、強化科技倫理教育,完善科研誠信體系
7.強化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全過程教育。將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教育融入育人各環節,貫穿科技人才培養全過程。強化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教育基礎,科學設置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教育通識課程,注重案例教學,高標準編寫適合中國國情的教材。(教育部牽頭)
8.加強科研人員科技倫理培養。大力宣傳《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廣泛開展培訓教育,加強政策解讀,提升科研人員科技倫理素養。(科技部牽頭)
9.推動成立中國科技倫理學會。認真落實《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推動成立中國科技倫理學會,組織開展科技倫理治理熱點問題研究,研究制定倫理規范,開展科技倫理宣講教育,加強國際交流合作。(中國科協牽頭)
10.持續推動科技社團自律自凈行動。深化科技社團改革,引導支持科技社團在各自領域積極開展科研活動行為規范制定、誠信教育引導、科研誠信理論研究等工作,加大對違反科研誠信和學術不端的行為查處力度,營造風清氣正的科研生態。(中國科協牽頭)
11.持續加強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宣講教育。充分發揮哲學社會科學科研誠信建設聯席會議的宏觀指導與統籌協調作用,組織召開全國哲學社會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論壇等科研誠信會議,建立健全職責明確、高效協同的科研誠信管理體系。推進科研誠信失信行為數據庫建設,匯編社科領域國內外科研誠信制度規范及相關文件、學術不端典型案例,定期公開發布。(中國社科院牽頭)
三、發揮陣地作用,構建宣講體系標準
12.用好科學家精神教育基地。持續發揮中國科學家博物館引領示范作用,舉辦科學家精神系列展覽,加強科學家精神時代價值研究闡釋,廣泛組織科學家精神主題劇目演出,引導科研人員踐行科學家精神、科學精神。(中國科協牽頭)
13.強化互聯網平臺作用。推進“中國科研誠信網”建設,實時發布與科研誠信及學風建設相關的政策、制度、成功經驗以及案例通報,打造清朗的科研環境。豐富拓展宣傳途徑,充分利用各成員單位的網絡平臺,包括中國科協之聲、國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務平臺、風啟學林主題社區等,有效地擴大正面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各成員單位)
14.構建中國科學家精神宣講體系。完善《中國科學家精神宣講團建設標準》,建好中國科學家精神宣講團,加強對各地各類宣講團的規范指導,常態化推動科學家精神進校園進院所進企業進園區,實現“全覆蓋、制度化、重實效”。支持院士專家加入宣講隊伍,突出專家特長和經歷,緊跟形勢講、立足專業講、彰顯特色講,打造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宣講專家隊伍。在全社會大力弘揚“兩彈一星”精神。(中國科協、國家國防科工局牽頭)
四、加強組織保障
15.加強領導統籌協調。高度重視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講教育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明確任務,細化分工,扎實推進。各成員單位要整合現有資源,明確任務分工,細化目標責任,明確完成時間。中國科協要建立工作情況溝通制度,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并及時改進。
16.發揮輿論引導作用。加強與中央媒體的合作,開設專欄和專題,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加大對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工作的正面引導力度。對于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科研誠信事件,應迅速公布調查處理結果。